“也不算真正的杀,就是一个泼皮混混,追债的。”
富力行缓缓开口,讲述了当年过往,蔡氏出身不好,亲爹是个赌棍,每每遇到追债就会躲起来,说拿闺女抵债,蔡氏当然不愿意,逃跑都习惯了,但不管躲到哪里,总会被找到,日日不得安宁。
那次来催债的是个混混,早先就欺负过她,这回也是追债,顺便想占个便宜,蔡氏当然不依,怎么跑都躲不过,心一横,跑去了河边,可能本来想的是,跑不了就死吧,一了百了,没想到她自己没事,小混混失足跌到了河里……
小混混淹死了。
过程中具体发生了什么,有没有发生推搡对抗,有没有肢体碰撞,是否有故意推人行为,因没有目击者,别人都不知道,只知道事实是,她活着,小混混死了。
小混混的工作不怎么正经,性子当然也说不上好,可他也是个寻常过日子的人,家里还有个瞎了的老娘,官府认为,小混混虽然欺负过蔡氏,但对她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,大多只是吓唬行为,顶多动过两下手,可她把人害死了,就是过错方。
她没有亲手杀人,别人的死却是她造成的,她是不是得负些责任?
“蔡氏出外逃了几天,回来就冲小混混的瞎子老娘磕了头,说以后她养她。她也是个狠人,知道自己是女人,干什么都不方便,就每天入夜磨菜刀,天天带在身上,别人调戏她不怕,别人闲话她也不怕,别人再来要债,她就亮刀子,说她跟她爹没关系,那畜生根本就不是她爹,该她的事她扛,不该她的事,她一分一厘都不给,你们非要逼,行啊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她可是杀过人的人,大家干脆鱼死网破!”
“狠人怕更狠的人,慢慢的,她日子竟也过得下去了,开了家包子铺,不知怎的,认识了山匪,看起来还和人关系很好,别人就有说头了,说她是女土匪,杀人放火,无恶不作,开的是人肉包子店……”
“她这样过日子,显然是交不到什么知心朋友的,再后来,赌鬼爹死了,又摊上一件倒霉事,撞到老侯爷手里,老侯爷用了点手段,把她保下来了,但有一个要求——她得跟他的二儿子应溥心成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