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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少白一把拦住了他,不耐烦道:“我是来找你喝酒的,不是来听你嘚吧嘚。你要是再这样,我可是走了。”
“只是找你吐一下苦水嘛。”秦风笑道。
“老话说得好,车到山前必有路,船到桥头自然直。明天再想明天的事情。”夜少白灌了一口白酒。
听到夜少白的话,秦风一愣,随后笑了起来。
“你说的没错,只要我们手中有东西,就不怕那些人不来找我们。与其想那么多的烦心事,倒不如来一个守株待兔。”
“对嘛,这才我认识的秦风。”
夜少白笑道,“人跟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什么,你知道吗?”
“人类拥有感情?”秦风喝了一口酒道。
“错!人类会思考,会想办法,而动物却不会。它们只会根据自己的本能去做事,比如狼吃肉,狗吃屎一样。”夜少白得意洋洋道。
“这么简单地定义人,是不是太过于浅薄了?”秦风问道。
“浅薄是浅薄,但这就是最为真实的,不是吗?”
夜少白忽然看向秦风,说道,“你没有发现你的一个毛病么?”
“什么意思?”秦风皱眉道。
“你这人哪哪都好,就是有的时候想的太多。你是不是以为,我们就是那群心智未开的动物,而只有你一个是人?”夜少白郑重的说着。
“滚犊子,我可没有这么想。”
秦风笑道,“既然你提到这一茬了,那我问你,你想过自己是什么动物吗?”
“小爷必然是那老虎了,林中霸主,虎啸山林。”夜少白得意道。
“老虎?那我就是武松了,专门打虎。”
“那我就是武大郎,我是你哥!”
“那我就是潘金莲,毒死你。”
两人就跟小孩似的,这么一句接着一句拌嘴,不知不觉几瓶酒就下肚了。
夜晚的淇县,安静无比。
秦风跟夜少白喝了不少酒,最后靠在了沙发上熟睡了起来。
……
大王山村后的群山深处,此刻有一个人正从尸堆之中爬了出来。
浑身的血液还在不断地滴落,看起来像是从尸山血海中出来的一般。
可是,他不仅仅没有嫌弃,反而舔了舔嘴唇的鲜血。
一双眼睛空洞洞的,不过却充满了魅惑。
慢慢地,一个青铜面具就缓缓地盖在了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