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风按照地址,来到了沈凌月的公司。
他万万没想到,这丫头的公司居然在郊区。
这里只是一个三层小楼,门口还有一个院子,院子倒是很大,上面挂着“闪电快餐”几个大字。
这坐小楼有些老旧,甚至于墙头上都冒出了杂草,随着风不断的摇曳。
此情此景,仿佛让秦风又看到了之前的天汇公司。
“各位,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,希望大家加油。”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出来。
秦风探头进去,却见沈凌月坐在了一个电动车上面,头上带着蓝色的头盔,穿着一身蓝色的衣服。
她的面前,站着一百多个人,都是统一的服装。
“加油!”
打了鸡血之后,所有人都出发了。
秦风看着沈凌月也出去了,就开车跟了上去。
一上午,沈凌月送了十单快餐,期间只是休息了十多分钟,喝了一瓶水。
要知道,九月的天虽然不热,可是大太阳顶在脑袋上很难受的。
突然,沈凌月把那电动车停在了公司大院的门口,而后转身就对着秦风这边走了过来。
二话没说,她一把拉开了车门,拿出了防狼喷雾就是一阵乱怼。
“跟了我一路,是不是当我傻。你……秦风?”
当她看清楚跟踪狼友的长相之后,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秦风赶忙捂着口鼻,闭着眼睛就从车上冲了下来。
感觉到跑出了几米后,秦风这才睁开了眼睛。
“你把我当成了大色狼啊?”
秦风有些无语地看着傻愣愣的沈凌月。
沈凌月立即收起了防狼喷雾,略有些尴尬道:“我不知道是你。”
“行了,到这边来说话吧。幸好我闭眼快,否则……我就要去医院了。”秦风哭笑不得道。
沈凌月面对秦风,有些局促道:“你跟着我干什么?”
“送了一天的快餐,累吗?”
秦风看着面前满头大汗的沈凌月,还有那被头盔给压成一团的长发,居然有点小心疼。
“还好,不过比以前开心。”
沈凌月笑了笑,随意的把自己的头发抓到了一边。
“你的公司不是经营的好好的吗?为什么忽然又改行做这个?”秦风疑惑的盯着沈凌月。
“当初姐姐也是从这样的环境中起步的,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并不比她差。她能做到的,我也一样能做到。”沈凌月平静的说着。
沈凌月是一个骄傲的人,这一点,从进入沈家的那一刻,秦风就知道。
只是,他没想到这丫头会这么的执拗,居然想到这种方式来比拼。
有了美人膏的沈芊芊,可谓是走上了一条顺风顺水的道路。
此刻在化妆品行业,正处于如火如荼的上升期。
在秦风没有离开江淮的时候,沈家就因为沈芊芊而成为了江淮首富。
再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,以沈芊芊跟苏佩云的头脑,此刻早就开始拓展商业版图了,只会越做越大,而不会停止不前。
这一点,其实说白了都是因为他的原因。
“你的好胜心真的那么强?宁愿舍弃一切,也要成全你的那一份骄傲?”秦风低声问道。
听到这,沈凌月忽然笑了。
笑声中,有些寂寥,也有些心痛。
“你笑什么?”
“我原本以为你跟别的人不同,不会用这种眼光看我。现在看来,是我高看了你。”
沈凌月眼角含着泪花,“没想到,你跟所有人一样,都以为我沈凌月是为了比较而做出这种的决断。可以明确告诉你,你想错了,我也有我的尊严。”
说完,她转身推着自己的小车朝院子里走去。
秦风没有追上去,就这么看着她。
沈凌月没有停下吃饭,而是先把小车清理了一下,然后充上了电。
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非常地熟练,熟练的让人心疼。
“你是秦风?”
这时候秦风身后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。
秦风扭头一看,却见是一个美女。
她长着一张娃娃脸,一双令人生怜的大眼睛眨巴着看向秦风。
她身上穿的衣服跟沈凌月一样,也推着一辆相同的电瓶车。
“你是?”
秦风搜寻了记忆,也不记得这么一个人。
“我叫梅媚,是凌月的闺蜜,也是她现在的合伙人。”梅媚随即伸出了手道。
简单的握了握手,秦风还是不明白她叫自己是什么意思。
“有没有空,咱们聊会天呗?”梅媚笑了一下说。
秦风看了看前面的沈凌月,随后点了点头。
两人也没有进屋,就坐在了屋外阴凉的地方。
梅媚从电瓶车内取出了两瓶水,给秦风递了过去一瓶。